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劳动仲裁裁决通常需要在四十五个自然日内作出。但如果案件复杂,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审理完毕,经过审批可以延长审理期限,不过最多只能延长十五天,这样做是为了保证劳动争议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法律解决,同时也平衡了效率和公正,保障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在劳动仲裁裁决的进程和完成时限方面,一般来说,从仲裁申请受理之日起,四十五个工作日内会进行处理和终结。但如果案件比较棘手或复杂,需要延长处理周期,最多也不能超过十五个工作日。不过,如果涉及到像鉴定这种特殊情况所需的时间,那这部分时间就不算在规定的期限内了。
根据劳动仲裁法,仲裁机构在受理申请后,通常需要在45个工作日内做出裁决。然而,对于复杂案件,仲裁机构可以延长审理时间,但需经仲裁委主任批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总计不超过60个工作日。这样的规定旨在维护劳资双方的权益,确保仲裁过程高效公正进行。
劳动者若不服劳动仲裁裁决提起诉讼,一审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一般为半年。这半年里,案子可能会因为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院长批准后能再延长六个月。要是还得延长,那就得上报给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一审简易程序审理期限通常是三个月。
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应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逾期则视为认同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除特定规定外,其他劳动争议也需遵循此流程。未按时起诉,裁定书即具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应依法行事,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