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咨询该律师在日常生活中,因欠债不还引起的争议大多属于民事案件。但如果债务人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通过欺诈手段获取大量公私财物,例如虚构借款用途、没有还款能力却仍然借款且没有还款意愿等,这种行为可能会构成诈骗罪。其中,“数额较大”一般是指3000元到10000元以上。
集资诈骗罪的具体行为表现有哪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下行为可被视为构成集资诈骗罪的具体情况:首先,利用欺骗手段实施诸如通过转让林地所有权并提供管护服务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其次,采用相似的手法实施以提供代种养、租赁或联合开展种植(养殖)等形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活动;再次,采用同样的欺诈策略实施以投资入股为名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最后,除上述三种情况外,任何其他采用欺骗手段进行的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都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
欺诈行为的定义及构成要件1.财产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数额较大的公共或私人财产的行为。该罪行在法律中有着明确的定义与规定。2.当涉嫌犯下此类罪行时,按照法律程序,需要提交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涉及到被害人身份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素材。同时还应提供其他证据,如双方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通话纪录等等。
电信诈骗行为属于一种极其严重的诈骗犯罪类型,符合传统意义上诈骗罪的基本构成要件。具体来说,此类犯罪不仅具有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而且在侵害客体方面,其打击的主要对象是公共和私人财产的所有权,而并非其他类型的非法权益,同时也排除了对于金融机构向特定主体发放贷款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因为刑法早已在第193条中特地设立了针对此类行为的贷款诈骗罪)。
合同诈骗的构成要素有:其一,犯罪人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愿履行合同,只想骗钱;其二,在签署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犯罪人采用了诈骗手段,如虚假陈述、隐瞒真相等;其三,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标准。例如,虚构项目签订合同,收了巨额预付款后就消失,可能会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