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在
民事诉讼中,当法院联系不上对方时,会采用公告送达这种方式。
这是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其他送达方式行不通时的办法。
通过张贴公告、登报等,将
诉讼文书内容告知受送达人。
2.法院会在法院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或在报纸上刊登,
公告期为60日。
期满后就视为送达。
此期间
诉讼程序正常进行,若对方仍未出现,法院可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3.需注意,公告送达有特定适用情形,且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
不能随意使用,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操作。
以确保诉讼的公正和合法。
案情回顾:小胡与小丽因
合同纠纷闹上法庭。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尝试多种方式联系小丽,但均未成功。小丽仿佛下落不明,其他送达方式也行不通。在此情况下,法院决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在法院公告栏、小丽住所地张贴公告,并在报纸上刊登诉讼文书内容。
案情分析:1、在民事诉讼中,当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实现时,公告送达是一种可行办法。法院采用张贴公告、登报等途径告知受送达人诉讼文书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2、公告期为60日,期满视为送达,此期间诉讼程序正常推进。若小丽届时仍未出现,法院可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但需明确,公告送达要严格按法定情形和程序操作,以保障公正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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