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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予给第三者的房子可以收回吗

时间:2025.03.06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479人
律师解析:
1.一般来讲,给第三者的房子在特定条件下能收回。
若房产未过户,赠与人能随时撤销赠与
若已过户,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等法定情形时,赠与人有权请求撤销。
2.像受赠人对赠与人有虐待、遗弃行为,或违反约定使用房产致赠与人权益受损等情况,都属于可撤销的情形。
3.要注意,撤销赠与需在法定期限内进行,通常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4.总之,给第三者的房子能否收回,得依据具体情况,看是否符合法定撤销条件和期限。

案情回顾:

小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瞒着妻子小丽,将一套房产赠与第三者小静,并完成了过户手续。后来小丽发现此事,要求小静归还房子,小静则认为房子是小胡自愿赠与,拒绝归还。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小丽遂向法院起诉,主张收回该房产。

案情分析:

1、该房产虽已过户给小静,但如果小静存在严重侵害小胡或其近亲属(小丽)合法权益等法定情形,小胡作为赠与人有权请求撤销赠与。
2、若小静对小胡有虐待、遗弃行为,或违反约定使用房产致小胡权益受损等,也属于可撤销情形。且撤销赠与需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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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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