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
德国斯图加特大学 硕士毕业,国家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从业10余年,法学扎实,经验丰富,拥有德国风格的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思维缜密、忠实可靠的职业素质和操守。办理大量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刑案件,受到当事人及法律同仁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众多民事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多次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进行精彩的辩护,使其获得相应的减刑缓刑乃至无罪释放。 交通事故苦痛,劳动争议不公,刑事案件有冤讼,吾还青天碧空。婚姻继承烦恼,经济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做顾问,余代诸公解困。
立即咨询一般情况下,打官司聘请律师的费用由原告自己承担。但如果原、被告在事前协议中有约定,或者法院认为是被告的不当行为导致诉讼成本增加,那么法庭可能会判决被告分担部分或全部律师费用。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当债权人向债务人追索欠款时,若其偿付金额未能满足全部债务要求,除非相关合同中有别项注明,否则应按照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利息以及主债务等在内的各项实现债权所需费用的先后次序进行支付。因此,在债务追讨过程中,若债务人所偿付金额无法完全覆盖所有债务,则实现债权所需的相关费用,如律师费用,应由债务人承担,除非双方当事人在此问题上另有约定。
关于律师服务费用的分担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如果案件的结果为败诉方,那么其就应该承担相应的律师服务费用;而如果胜诉方是聘请律师的一方当事人,则该当事人需要独自承担这笔费用。然而,律师服务费用究竟属于败诉方负责还是委托方自理,其实是需要遵循特定原则的。以下我们将对此进行详细阐述:首先,依据我国的法律条文进行裁定和判决,这是律师服务费用承担的基本准则。
未成年人侵权责任的责任主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所引发的侵权行为责任,首先应当由其在法律上的监护人承担。然而,若监护人已切实履行了其监护职责且未有任何过失,但未成年人仍然对他人造成了损害,那么监护人仍需对此进行赔偿。若未成年人本人具备足够的财产用以承担赔偿责任,则应当自行承担;若无法独自承担,则应由其监护人负起补充赔偿责任。
职务侵占罪案件中,公诉机关的主要职责就是收集确凿证据,来证明被告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财物。这些证据必须详细说明被告人的职务身份、侵占的具体情况、使用的手段以及财物的去向等等,这样才能确保案件公正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