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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调解书和离婚证同等效力么

时间:2025.03.06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162人
律师解析:
1.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所颁发,乃解除婚姻关系之法定凭证,此证一出,夫妻婚姻关系便正式终结。
2.民事调解书乃在民事诉讼进程中,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后由法院制作之法律文书,其法律效力判决书等同,能确认当事人间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然其主要用于解决民事纠纷,并非专为解除婚姻关系而设。
3.通常而言,离婚需经由法定程序获取离婚证或民事调解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以此明确婚姻关系之解除。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经调解离婚且调解内容涉及财产分割等民事事宜,民事调解书虽可起到类似离婚证之作用,但在法律性质与适用场景上存在差别。

案情回顾:

小胡和小丽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二人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证,婚姻关系解除。但事后,小丽称两人曾在民事诉讼中,就部分财产纠纷达成法院调解并取得民事调解书,认为该民事调解书也可证明婚姻关系解除,质疑离婚证的必要性,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离婚证是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定凭证,一旦颁发,夫妻婚姻关系即正式终结。小胡和小丽取得离婚证,从法律层面已解除婚姻关系。
2、民事调解书虽法律效力与判决书等同,可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但主要用于解决民事纠纷,法律性质和适用场景与离婚证不同,不能简单以民事调解书否定离婚证对婚姻关系解除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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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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