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式启动诉讼程序时,当事人应当向相关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形式的起诉状,同时,按照被告方人数的要求,提供适当份数的副本材料。若当事人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确实面临着书写起诉状的巨大困难,他们也可选择以口头方式表达诉求,但此种情况下,法院需如实记录这一民事行为,且必须将其通知到对应的被告方当事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始终确保当事人能够依法享有其合法的起诉权益。
在刑法诉讼程序中,代理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公诉案件中的被害方代理人,可由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和近亲授权并委托代理人。二是自诉案件的自诉人,他们和法定代理人都有权委托代理人参与诉讼。三是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他们和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表自己参与诉讼。
刑事诉讼代理人员有律师、社会团体推荐者,还有公司推荐者,不过犯罪嫌疑人的直系和旁系亲属不包含在内。公诉案件中,受害者及其近亲,从案件审查起诉开始,可以委托代理人。自诉案件中,自诉人及其近亲可以随时委托代理人。不过被委托人需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委托行为合法。
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可以委托辩护人,民事诉讼参与者也可以委托辩护人,他们的职责是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担任辩护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拥有一定法律知识与诉讼技能; 3.未在服刑或被限制人身自由状态。
诉讼代理人与辩护人在法律体系中的角色和职责在刑事案件中,辩护人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其参与诉讼的依据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本人的委托和授予,或是依照法院的合法指派。相比之下,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权限则仅限于当事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所给予的授权。在此过程中,辩护人享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他们可以以自身名义为被告进行辩护,无需受到被告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