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已为100000余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办理案件4000余起。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离婚、继承法律纠纷案。 易轶律师多次办理社会影响高的大案及名人案件。曾代理乒乓球奥运冠军、女排奥运冠军的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代理CBA总冠军明星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担任著名国画大师之子的顾问,参与遗产继承纠纷案,代理高额股权分割涉案离婚案等,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摆脱经济纠纷。 易轶律师常年活跃于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媒体;《法律与生活》专栏作者;荣登《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获得“2021年腾讯新闻优秀女性青年”、“2020—2021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8—2019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等荣誉。
咨询该律师夫妻在婚姻期间,一方隐藏债务是否构成共同债务的考量因素关于丈夫借款妻子毫不知情的情况,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其并不属于夫妻双方应共同承担的债务范畴;然而,如果债权方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证实此项债务实际上是由男方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家庭团体生活所需而负担的,那么这笔债务便将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隐瞒共有财产是违法的,不过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要求隐瞒方详细说明财产情况并重新分配。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清查被隐瞒的财产并重新划分,涉嫌故意隐瞒的一方可能会面临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法律后果。
如果夫妻一方私自隐瞒共同财产,这不仅违反了法律,也违背了社会公德。受害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配财产。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对隐匿财产的一方进行扣减,或者全部剥夺其财产权益,并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夫妻在婚内隐藏借贷行为,若妻子不知情且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则不属于共同债务。但如债务用于家庭稳定与和睦,即使妻子不知情,也视为共同债务。根据法律,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若债务非为共同生活所需,则不属于共同债务。
夫妻在婚内隐藏借贷行为,若妻子不知情且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则不属于共同债务。但如债务用于家庭稳定与和睦,即使妻子不知情,也视为共同债务。根据法律,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若债务非为共同生活所需,则不属于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