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咨询该律师离婚冷静期失效后,若双方仍坚持离婚,应及时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书。冷静期时长为30个自然日,期间任一方可申请撤销。期满后,双方需在30日内再次提交离婚证申请,否则视为撤销。
离婚冷静期撤销离婚是可以的。如果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在离婚冷静期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了撤销离婚申请的话,婚姻登记机关就不再对该案件进行受理了,因此只能通过诉讼离婚解决了。
离婚冷静期30天内撤销合法,但是需要提醒注意的就是,因为我国《民法典》当中所明确规定的夫妻离婚是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的,所以30天的时间之内如果要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都是合法的。
撤销离婚冷静期是不行的,现行《民法典》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夫妻之间协商办理离婚登记的,如果在申请后的一个月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具体情况可以根据实际的离婚情况而定。
离婚冷静期超过三十天不去撤销的话,那么就代表双方顺利离婚。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一致协商离婚,对于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问题有着一致的意见,那么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以后就可以顺利进行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