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2年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不是重婚。法律规定结婚的必经程序是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登记证后才算夫妻关系得以确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分居期间和别人同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算重婚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针对已婚者再婚或明知对方已婚仍与其结婚的行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重婚罪”处理。已婚者与未婚异性以夫妻名义同居,即视为重婚。未以夫妻名义但共同生活时间长、稳定等也可能被判为重婚。重婚包括法律上的再婚和事实上的同居。现实中,事实性重婚更为常见。
在婚姻期间孕育非丈夫所生的孩子,若以夫妻名义与第三者同居并生子,则涉嫌重婚罪,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和监禁。仅因出轨或不当两性关系导致的婚外生育,属于道德问题,不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对方有配偶而结婚者,应受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
婚姻关系中的重婚行为视具体情况而定。重婚分为法律重婚和事实重婚。法律重婚是指在未解除合法婚姻的情况下,再次与他人登记结婚。只要完成登记,无论是否同居,都可能被认定为重婚。事实重婚则是未解除原婚姻,但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共同生活,未进行婚姻登记。只要公开以夫妻名义生活,即便未登记,也可视为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