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签正式劳务合同,员工可以当天决定离职并马上走,因为雇方没履行法定签书面劳动协议的义务。不过,我们还是建议你优先选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如果公司没有和你按照法律规定签订正式劳务合同,根据中国现在的法律规定,你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雇佣关系,并且不需要提前通知。这是因为公司没有法律依据,没有履行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这已经侵犯了相关法规,直接影响了你作为劳动者应该享有的合法权益。
在向用人单位提交离职申请且得到批准时,当事人需提前至少三十日告知这一决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规定,已享受转正待遇的正式雇员在辞去工作之前需要提前至少三十天向所在单位递交书面通知;而试用期内的员工只须提前三天即可结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务关系。
在离职时若并未签署合同,则并不需要提前三十日进行告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自正式雇佣员工开始,就应立即与之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否则,对于拒绝签订合同的劳动者,他们有权利向用人单位索取双倍工资的赔偿。另外,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就无法依法为劳动者提供保险福利等相关待遇,这实际上已经触犯了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般来说,只要工作者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就不用给经济补偿。根据现行法律,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用书面形式通知雇主离职,以此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要是在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就行。只要按规定操作,一般不会有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