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而提起上诉,并不意味着法院一定会受理或维持原判。要是上诉时证据不够充分,或者主张没有法律依据,法院可能就不审了。反过来,要是仲裁裁决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站得住脚,程序也合法,上诉也可能不被采纳。
若你对劳动仲裁裁定不服并上诉至法院,但被驳回了,你可以先细读法院驳回的理由。这可能是因为你的证据不足、诉求违法或是存在程序瑕疵等问题。如果是证据不足,那你可以想办法补强证据;如果是诉求不当,那就调整一下。另外,你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一下律师,让他们帮你探索其他的维权途径。毕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很重要的事情,不能轻易放弃。
合同纠纷仲裁裁决不服被驳回后,当事人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于收到裁决书六个月内,依法办理撤回仲裁裁决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 其次,若认为裁决违反公众利益或无法执行,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不予执行。当事人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应对策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被驳回后,对方仍然不执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和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及裁定书一样,都属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是必须执行的,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需要有正当理由的。
撤销仲裁裁决申请被驳回的后果是当事人不可以再进行上诉。若是法院作出了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那么是立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应的仲裁结果也就失去了法律效力。但是当事人可以就该事项继续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