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酒驾电动车致人伤亡的赔偿标准并不是固定的,需要根据受害者的年龄、收入、家庭情况以及当地的经济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具体来说,赔偿范围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其中,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式是按照法院所在地的人均年收入乘以二十年,但如果受害者超过六十岁,每增加一岁就会减少一年,七十五岁以上的赔偿年限则限制为五年。
交通事故导致非机动车驾驶人死亡,责任人需赔偿各项费用,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金。赔偿金额根据当地居民收入水平和年限计算,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赔偿年限减少一年,75岁及以上的赔偿年限为5年。在城镇标准下,赔偿金额可能高达数十万。
1.计件制代理非财产权纠纷民事案件,费用3000-12000元人民币/案。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的财产权纠纷案:10万以下8%-12%(最低3000元),10-100万5%-7%,100-1000万3%-5%,1000万-1亿1%-3%,1亿以上0.5%-1%。 3.计时收费代理及申诉,每小时200-3000元人民币。
1.计件制代理非财产权纠纷民事案件,费用3000-12000元人民币/案。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的财产权纠纷案:10万以下8%-12%(最低3000元),10-100万5%-7%,100-1000万3%-5%,1000万-1亿1%-3%,1亿以上0.5%-1%。 3.计时收费代理及申诉,每小时200-3000元人民币。
发生开车门导致的交通事故,应依法处理。如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正常行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前车突然开车门导致碰撞,机动车应负全责。若行驶线路违规或驾驶操作不当,需交警调查后定责。若电动车未察觉前方机动车开门而撞上,且机动车违法停车,则电动车主责,机动车次责;若机动车合法停车,则电动车全责。最终责任判定由交警部门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