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咨询该律师在夫妻离婚后,债务的承担一般根据债务的性质和责任来确定。如果债务是为了夫妻双方的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双方共同意愿而产生的,即使离婚后,双方也可能需要共同承担这笔债务。但如果债务是由一方个人承担的,那么另一方通常不需要承担。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夫妻离婚后,债务原则上由债务人承担,但用于原配偶生活需求或双方有共识的,则原配偶可能需要一起承担。比如,离婚后,一方因抚养未成年子女而产生的合理债务费用,其现任配偶可能需要承担一部分偿还责任。
夫妻离婚后债务负担的分配,主要依据债务的性质来确定责任。如果债务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创造的,那么在离婚时,双方原则上应该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明确债务的属性,以确保责任的分担是公平合理的。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处理,如果有必要,也可以寻求法律途径来解决。
属于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要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在银行办理贷款时,必须获得本人授权或代表。若丈夫用妻子身份证办贷款,则已获妻子同意,并需提供婚姻证明及收入证明。申请人需亲自签署协议。无论谁为贷款人,都需在合同中签署共同借款声明,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因此,不存在"丈夫用妻子身份证贷款后由谁负责还款"的疑问,应由夫妇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