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公司无故降职降薪的诉讼案时,申请人需要提供一些关键证据来支持他们的主张。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证据:1.**劳动合同**:其中应明确规定岗位和薪酬,这是证明最初雇佣条件的重要文件。2.**工资单据和银行流水**:这些可以显示薪资的具体变动情况,帮助申请人证明他们的收入受到了影响。3.**降职降薪通知**:无论是书面文件还是其他形式,这些都是公司采取行动的直接证据。4.**工作记录和绩效考核结果**:它们可以证明申请人在工作中的表现优良,与公司的决定形成对比。5.**与公司沟通此事件的证据**:如录音、聊天记录等,可以提供双方之间关于降职降薪的讨论和交流记录。
您完全有权利向法庭提起上诉,同时阐述未能在原审阶段提出相关证据的原因。例如,可能是在劳动仲裁环节完成之后,我方才获取到了新的资料或者发现了之前被忽略的证据。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无论是劳动仲裁环节还是法院审判阶段,对于证据的提交都有着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如果因为突发事件或者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身体不舒服,证据也很难及时获取,那申请劳动仲裁延期举证是合理合法的。各方都应该主动向仲裁机构说明延期的必要性和合法性。劳动仲裁的目的就是为了确保双方能够平等地充分举证和辩论,保证裁决的公正性。
我国现有仲裁法规未规定可在申请仲裁前提证据保全,且仲裁机构需在受理后才可将诉求转交法院。这导致申请人需先向仲裁委递交申请并获批准,才能在紧急情况下寻求法院保护证据。现行法律制度在处理仲裁前的紧急证据保全需求上存在局限,无法及时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处理劳动争议需关键证据:薪资凭证、身份证明、招工资料、出勤记录、同事鉴定及证明劳动关系的文件。劳动者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未提供约定劳动保护或环境、迟付或欠薪、未足额缴社保、违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无效,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