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咨询该律师若开发商逾期未能履行房屋交付义务的情况下,业主有权依法行使退房权,且有权追索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金。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严格遵守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以及交付标准,如期应向购买方交付具备使用条件的商品住房。若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交付任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
购房者在遇到开发商违约时有权退房的情况包括:开发商逾期三个月未交付房屋;无法在约定期间取得产权证明;开发商资质不全导致合同无效;房屋实测面积误差超过3%;房屋主体结构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开发商擅自改变房屋关键设计。购房者可要求退房并索赔相应损失。
开发商在商业房地产交易中的欺诈行为,如未如实披露房屋状况,买方可依法申请撤销合同,要求退款及赔偿损失。买方需在法定期限内反映问题,否则撤销权失效。开发商负有全面告知潜在购房者房屋详情的责任,确保交易透明公平。开发商必须诚实地展示所有房屋信息,包括可能的风险和问题。通过提供样本房和明确提醒,使购房者能做出理智决策。开发商坚守诚信原则至关重要。
1、延期交付房产的情况下,如开发商未能在通常超过3个月的期限内按计划交房,购买者有权主张取消购买协议,要求开发商退还押金,并且赔偿订金双倍的损失或者按照约定利率计算的房款利息。 2、无法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那么购买者便可据此条件要求解除购买协议。
以下行为可被认定为开发商的违约行为:1、在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开发商将同一套房产再次出售予他人;2、未经买家同意,擅自更改房屋建筑结构;3、无缘无故地超过原合同所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4、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