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强制执行的当事人,若想撤回相关案件申请并获得批准,那就得把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全部义务都履行了,比如还钱、赔人钱什么的。等这些义务都妥善履行完了,才能向执行法院提交撤销申请。在这过程中,法院会对申请人的履行状况进行严格审查,确认没问题了,才可能裁定撤销执行案件。
当申请人要撤回执行申请时,他们得先想清楚,因为这可能会影响到他们后续再次申请执行的权利。一般来说,如果申请人不是因为执行程序完成、和解且履行完毕这些情况而撤回申请,那法院通常会受理他们的新申请。但申请人得注意时效性和其他法律规定,不然可能会影响他们的新申请。
如果在强制执行程序启动后,你想撤销案件,可以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要是符合撤诉条件,一般会批准,并下发裁定书。但是要注意,撤诉后对方不履行义务,你可能需要再次申请,然后重新走强制执行流程。
强制执行申请若被撤回,以后还有机会再提。但是,要是申请人主动终止执行程序,再申请就可能被对方说期限已过。不过,要是有正当理由,比如发现了新的资产或证据,那通常还是能再次申请的。
一般来讲,当强制执行申请被撤回后,再次申请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但是,有个事儿您得特别注意,如果您撤回申请是因为和被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但对方没按约履行,那您得在法律规定的申请执行期限内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