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启动再审程序的立案环节,通常我们会进行一次形式上的审查工作。
如果您对二审判决不满意,有三种途径可以考虑。一是在六个月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这不需要中止原判决和裁定的执行。二是如果觉得生效判决或裁定损害了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可以向作出该判决或裁定的上一级检察院申请抗诉。三是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的投诉部门反映,看看是否能获得更多帮助。
劳动争议二审裁决后,当事人如不满,可依法向法院申请再审或向检察院抗诉,这是保护自身权益的重要司法途径。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据,并深入理解法律法规和诉讼程序,以顺利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再审程序立案初期,主要对案件进行形式审查,关注焦点包括:申请人提出再审申请是否超逾两年期限;申请人是否具备合法再审请求权;生效裁判文书是否允许提出再审申请;再审理由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审理法院是否具有再审司法管辖权;再审材料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等。
再审程序立案初期,主要对案件进行形式审查,关注焦点包括:申请人提出再审申请是否超逾两年期限;申请人是否具备合法再审请求权;生效裁判文书是否允许提出再审申请;再审理由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审理法院是否具有再审司法管辖权;再审材料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