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被告领到法院传票后开庭的时间是没有限制的,《民事诉讼法》中规定,法院应在开庭前三天通知具体的开庭时间,而原被告收到法院的开庭通知书以后,如果本人没有任何特殊情况,需要在法院通知的开庭时间内准时到庭。
传票送到被告手里一般是需要在十五天之后开庭,但这需要确定是走的简易程序,如果是走普通的程序,那么是需要在三十天之后安排开庭,如果当事人下落不明的,那么就需要公告送达,一般需要在公告期间的六十天内开庭。
被告收到传票后几天开庭,是需要根据传票上面的开庭日期来进行确定的,至少也可以三天之前送达。因为实际上人民法院在确定开庭时间的时候,是需要考虑到送达方面的问题的,必须要经历一段时间之后才能够开庭。
公告送达成功后,一般六十日之后开庭。依据民诉法的规定,公告是送达的时间是60日。在法院公告送达60日后之后,就视为已经送达成功。送达成功后,当事人就已经知道开庭的时间以及其他开庭内容了,因此,60日后法院就会开始审理案件了。
公告送达成功后,一般六十日之后开庭。依据民诉法的规定,公告是送达的时间是60日。在法院公告送达60日后之后,就视为已经送达成功。送达成功后,当事人就已经知道开庭的时间以及其他开庭内容了,因此,60日后法院就会开始审理案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