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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小三以夫妻名义生活的是同居吗

时间:2025.03.02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1105人
律师解析:
1.这种状况一般会被认定为重婚行为。
重婚即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
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体现出类似夫妻的各种特征,像一起居住以及经济上的往来等。
2.从法律层面看,此行为严重违背婚姻家庭法规,不但会致使婚姻关系瓦解,还可能遭受法律的惩处。
原配能够借助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对重婚者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
3.并且,这种行为也与社会的公序良俗相背离。
因此,与小三以夫妻名义生活并非单纯的同居,而是会构成严重的重婚法律问题。

案情回顾:

小胡与小丽结婚后,在婚姻存续期间,小胡与小静在外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二人经济往来密切,如同正常夫妻般生活。小丽发现后,认为小胡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自己的权益,双方就小胡与小静的关系是否为重婚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胡在已有配偶小丽的情况下,又与小静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符合重婚行为的认定标准,即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2、小胡的重婚行为严重违反婚姻家庭法规,小丽作为原配,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小胡的刑事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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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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