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轻微交通事故逃逸的法律责任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涉及交通事故,“顶包”行为被视为肇事者逃避法律责任的手段,等同于遗弃车辆并逃离现场,甚至潜逃。根据法律规定,逃逸者需承担全部责任。即使未亲自离开现场,找人替代也构成逃避责任,可认定为逃逸。如构成犯罪,将按肇事后逃逸情节量刑。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轻微交通肇事逃逸,顶包人的法律责任是哪些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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