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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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该律师我国《民法典》规定,法人设立过程中的民事行为及其后果由法人承担,未设立则责任归始置人。设立人(或多于一人)需对设立行为负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创建需满足:股东人数、出资额、章程制定、组织机构及固定办公地点。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包括:发起人人数、投资额度、股票发行规定、公司章程确立、组织结构和固定办公地址等,均需依法履行。
在交通事故中,若因取证需要或可协商解决而未撤离导致交通堵塞,执法机关需承担拖车费用。反之,如车辆故障或车主未及时处理导致道路占用影响交通,拖车费用将由事故责任人支付。
交通事故拖车费用通常由执法单位、涉事当事人或保险机构承担。具体承担者视情况而定:违反停车规定、交通违规被暂扣、协商未撤离现场等情况,执法部门可承担费用;车辆故障或事故后无法行驶,当事人需负责;部分保险公司可理赔拖车费用,但不超过保额两倍;部分保单还提供免费道路救援服务。
公司分立后,债务由新公司共同承担,除非另有约定。分立时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在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公告。分立前的债务,除非另有约定,否则新公司需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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