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无期徒刑,是一种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严厉刑罚。被判无期徒刑,并不意味着被判了终身监禁。只要在服刑期间真心悔过或积极改造,表现良好,还是有机会获得减刑的。所以,无期徒刑的惩罚性质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会根据罪犯的表现进行调整。
终身监禁的适用条件是涉嫌严重贪污受贿被判处死缓的罪犯,而且,一审、二审审理完毕以后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了死缓裁判的同时,法院就应该当即作出终身监禁的判决,不能等到死缓执行期届满以后,再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采用终身监禁。
《刑法修正案(九)》凡决定终身监禁的,在1、二审作出死缓裁判的同时应当一并作出终身监禁的决定,而不能等到死缓执行期间届满再视情而定。终身监禁一经作出应无条件执行,不得减刑、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