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仲裁法》规定,仲裁裁决书作出后满15日,对方即使没有收到,裁决也会生效。对于非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争议,对方在收到裁决书后的15日内可以提起诉讼,过期则裁决生效。因此,您不用担心对方是否收到裁决书,只要裁决是合法作出的,并且对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起诉讼,那么裁决就具有法律效力,您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假设仲裁裁决书生效的时间超过了十五天,而且没有任何一方在这段时间之后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这个裁定就会被确定有效。也就是说,如果裁定书规定的一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另一方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过,如果经过证明,仲裁裁决确实存在错误,当事人是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这个裁决的。但是,这种权利的行使需要在收到裁决书的那一天开始算,最多不能超过六个月。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没有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原则上就会失去上诉权。这意味着仲裁裁决将生效,你不能再对裁决结果提出上诉。因此,如果你对仲裁结果有异议,想要上诉,就必须在收到裁决书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仲裁裁决将生效,你将失去上诉的机会。
仲裁裁决书作出后,就算对方15天内没有领,也不影响它生效。裁决书从作出那一刻开始就有法律效力了,除非遇到法律规定的可以撤销或执行受阻的情况。你可以用这份裁决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对方不履行,你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的15天内,如果有一方没有履行裁决,那么另一方可以向属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要注意,在裁决生效后的15天内,如果对裁决有异议,那么就会丧失上诉的权利,无法再向更高的法院提起诉讼。所以,及时采取行动并且尊重裁决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