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已为100000余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办理案件4000余起。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离婚、继承法律纠纷案。 易轶律师多次办理社会影响高的大案及名人案件。曾代理乒乓球奥运冠军、女排奥运冠军的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代理CBA总冠军明星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担任著名国画大师之子的顾问,参与遗产继承纠纷案,代理高额股权分割涉案离婚案等,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摆脱经济纠纷。 易轶律师常年活跃于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媒体;《法律与生活》专栏作者;荣登《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获得“2021年腾讯新闻优秀女性青年”、“2020—2021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8—2019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等荣誉。
咨询该律师如果借款人去世了,他留下的财产没人要的话,那就按照咱们民法典里面的说法,第一千一百六十条,这些财产都留给国家做公益用。当然,如果借款人活着的时候就是集体成员的话,那他留下的财产就归他们那个集体所有。也就是说如果借款人死了之后,他的财产没人要,那他欠下的债就得用他的财产去还。但是,如果他的财产不够还债,或者说找不到他的财产在哪儿,那他欠的债可能就没法还了。
如若被告在案件提起诉讼之后即刻清偿所欠债务,则原告原本期望通过法律途径达到的经济利益得到满足,可视作“原告申请人撤销申请”的特定情境。根据相关条款中的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应据此裁定终结执行程序。此举意指原告方有权依法向负责审理该案的法院提出撤诉申请,经由法院内部仔细审查并确认其符合撤诉标准后,将发布裁定书,终止执行程序。
倘若债务人离世后无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接手,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例——即第一千一百六十条的明文规定,此类遗产便应依法归属于国有财产,服从国家利益所作的公益事业需求,若该名过逝之人曾是集体所有制组织中的一员,则其遗产的归属权便转至所属的集体所有制组织。在此种情形之下,由于遗产已不属于个人财产,所以无法透过传统的继承方式来解决债务问题。
若一个人因拖欠借款而遭诉讼且在审理期间受到拘留,这极可能源于他们被指控拒绝执行已由当地法院生效的裁决。若此类债务人对法院所作判决拒绝回应,那么他们将会面临被罚款或拘留的处罚。若情节严重,甚至可能会被提起刑事诉讼。面对这样的情况,债务人应努力去履行法院的判决,主动与债权人接洽商讨如何偿还贷款之事,或者寻求法律援助来制定出合理的还款计划。
若借款人不幸离世,债权人可考虑采取措施来收回其借款本息。首先,需对借款人是否订立了遗嘱进行明确核实,如确认存在遗嘱,将依照遗嘱内容对遗产进行合理分配。若是遗嘱缺失,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法定继承。在此基础上,债权人须向遗产执行人或者继承人提出相应的债权请求事项,并可能需要借助于司法程序来加以解决。倘若遗产价值无法完全覆盖所有债务,各债权人将根据各自所占份额进行债务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