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如果车祸伤者在治疗过程中不幸去世,对赔偿有疑问,需要先审查赔偿计算和凭证,看看有没有错误或遗漏。如果发现问题,要和责任方或保险公司好好沟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让法院重新审理赔偿。
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后,如责任方坚持拒绝赔偿,受害者可寻求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节,或提请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又或者不由分说,径直提交至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若选择采取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当事人应将相关诉状递交给有相应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车撞人事件中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问题解决策略若机动车辆遭遇意外事故且保险公司并未进行理赔,被保险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诉状。依照相关法条规定,当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对除本车驾驶员和投保人本人之外的更多无辜受害者造成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时,保险公司应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法定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额度范围之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若因机动车肇事导致他人死亡且肇事方暂无经济实力进行赔偿的情况下,赔偿的顺序首先应由承保机动车强制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依据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付;如若责任限额不足以抵偿受害方损失,则剩余部分应当由承保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补足;然而,如以上两类保险公司均未能全额支付赔偿款,则尽职的肇事者需要承担赔偿义务。在此前提下,受害方可依法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申请执行期为两年。
对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不服并打算追责车主,首先要做的是收集相关证据,例如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等,以证实自己的损失。接着,要写一份起诉状,阐明自己的诉求。然后,将起诉状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并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等待法院的立案通知,按时出庭,并在庭审中充分阐述自己的立场和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