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在夫妻共有财产的处置问题上,任何一方都是有权利行使的,然而,这仅限于因日常生活所需而处理财产的情况。但是,当涉及重大事宜,诸如变卖或转让夫妻共同财产时,就必须先获得配偶的同意,然后才能依法行使这种处置权。若没有得到配偶的首肯,那么当事人个人擅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将被认定为无效。
在当前社会中,夫妻共同财产可能会因为三种情况而被冻结: 1.离婚时,一方隐瞒、隐匿或变卖财产,法院会依法冻结这些财产,以保护双方的权益。 2.夫妻一方负债,债权方通过法律手段并证明共有财产或用于偿债,法院也会冻结这些财产。 3.一方涉刑事犯罪,需追缴或赔偿涉案财产时,法院同样会冻结共有资产。
如果一方在没有经过配偶同意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欠下超出家庭日常所需的债务,例如用于赌博、吸毒等非法活动,或者擅自资助没有抚养义务的人,又或者独自生产经营但收益并未用于家庭,那么这些债务不应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某些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可能会划归一方,例如人身损害赔偿金、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以及遗嘱或赠与中明确指定的财产。而日常用品通常被视为个人财产。这些规定都是依法制定的,并且有明确的界定标准。
夫妻共有财产主要包括婚姻期间的薪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收入,以及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此外,继承和赠与所得财产,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只归一方所有,也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个人财产投资收益、住房补贴、公积金、基本养老金以及破产安置补偿等,也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