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这种情况首付可以退,但是会扣一部分作为违约金,因为这属于买方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与开发商协商一致后开发商同意退房的,可以解除合同退房退款。
若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严重问题,如逾期交房或品质低劣等,且符合法规及购房协议中的解除条款,购房者可按法律程序解除购房协议。但购房者与银行的借款合同独立于购房交易,解除购房协议不必然导致贷款合同解除。即使已支付一年分期款项,退房仍面临挑战,需考虑:若因房企原因导致延迟交房或无法履行约定,消费者可提出退房申请;若房屋已入住且持有时限长,折旧费用由购买人负担。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三个月内不得随意退房。这期间,如从商业银行借款购房,经审核后,银行将款项汇给开发商。此后,借款人与银行建立金融合作关系,与开发商的直接交易基本结束。除开发商故意延迟交付等特殊情况外,消费者难因个人原因退房。
"购房后备案合同已出但尚未办理贷款手续,是否可退房取决于双方协商。如退房,需承担违约责任。若已申请贷款,退房将涉及贷款合同违约。总之,退房可能面临双重违约赔偿风险。"
若所购房产为按揭贷款,现欲退出,是可行的。在房屋产权证颁发前,所有权仍归开发方,尚未完成转移。因此,当购房合同未完全执行时,购屋者有权解除相关合同,并申请终止购房及退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