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在诉讼中,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有权依法会见当事人,此权利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保障。律师在获得授权后,可与其会面并通信,确保律师的辩护职能得以充分发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原告律师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会见。
民事诉讼中,律师收费模式由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商议决定,形式有按次、固定费用或比例收缴。费用标准需遵守《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该法规允许律师事务所在法律范围内与客户自由协商收费方式。
在诉讼中,原告律师通常不直接接触被告,除非双方同意协商或法院批准调解。其职责是代表委托人,处理诉讼事务,如起草诉状、参与庭审。被告则由辩护律师协助或自行辩护。
律师能够会见被告,要准备相关的材料,还要由看守所安排会面,在会见期间不可以监听律师和被告的谈话,不能为被告传递信件,更不能给被告提供通讯设备,也不能帮助被告作伪证,向其透露不应当知道的案件情况。
离婚官司中原告被告律师是可以见面的,根据有管法律规定,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之间有权调查收集证据,也可以查阅与案件相关的材料,原告和被告律师由于工作关系需要会面的话,也是被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