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已为100000余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办理案件4000余起。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离婚、继承法律纠纷案。 易轶律师多次办理社会影响高的大案及名人案件。曾代理乒乓球奥运冠军、女排奥运冠军的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代理CBA总冠军明星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担任著名国画大师之子的顾问,参与遗产继承纠纷案,代理高额股权分割涉案离婚案等,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摆脱经济纠纷。 易轶律师常年活跃于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媒体;《法律与生活》专栏作者;荣登《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获得“2021年腾讯新闻优秀女性青年”、“2020—2021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8—2019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等荣誉。
咨询该律师婚前父母卖给子女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婚前的财产是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并不因为登记结婚自动变成夫妻共有房产,除非结婚之后,自愿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另一半的名字,此时房子为夫妻共有房产。
离婚后,原则上是可以把房子卖给前夫的。离婚后,只要女方独立拥有该房屋的产权,或其他产权人也同意的,因房屋产权人拥有对该房屋自由的处分的权利,可以自由决定将该房屋卖给前夫或其他的任何人。
首先我国婚姻法当中是有着明确规定的,在离婚以后,如果孩子的抚养权给了丈夫,但是丈夫死亡,孩子的抚养权应该直接归母亲的。所以他家人不给孩子的抚养权肯定是不对的,其次不能因为丈夫的家人不给抚养权,就不给孩子支付抚养费,抚养费还需要继续支付的,但是可以同时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