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朝阳区律协女工委委员,西城区广外街道社区法律顾问,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执业以来,办理案件数百起,诉讼经验丰富,法学功底扎实,逻辑思维敏捷,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等,以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与好评。 力争做一名有态度、有温度、有深度的专业律师。
立即咨询公司在注销后是否仍能被仲裁处理当然可以。当公司处于破产清算阶段之时,其法人地位依然保持不变。在依法进行完企业法人解散以及注销之前,以该企业法人作为当事人处理相关事宜。如若劳动纠纷发生于此期间,用人单位已步入破产清算程序,那么劳动者在提起仲裁时仍可将其视为被申请人,而清算小组则有权代表破产企业参与诉讼及仲裁等相关活动。倘若清算工作已经完成,劳动者便可将接手清算资产的股东视作被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
劳动仲裁裁决作出后,公司已依法注销的处理方式倘若在进行劳动仲裁之前,该股份公司已完成了注销手续,那么作为案件当事人,您可以将其权利义务的继承者或是相关责任方视为被申请人,向仲裁机构提出裁定请求。然而若事件发生在仲裁过程当中,在此时限前提下,贵方可酌情变更或添加被申请人名单,以确保相关责任主体能够履行生效的仲裁裁决。若以上两种情形皆未达到预期效果,当事人便可依据法律程序向当地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如果你们公司在停业前有未决的劳资争议并已经申请了仲裁,那么仲裁机关会依法继续处理。如果在清算时没有妥善解决劳动债权,负责人需要承担责任。我建议你们把公司已经注销的证明提交给劳动仲裁机构,这样他们就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处理方案了。
公司注销后,当事人仍可提起仲裁,但无法对公司法定代表人提起诉讼。劳动者可根据受损程度,向劳动争议仲裁庭申请仲裁或列全体股东为被申请人。破产清算期间,企业法人地位延续,但注销后不再具备仲裁被申请人资格。
公司注销后,当事人仍可提起仲裁,但无法对公司法定代表人提起诉讼。劳动者可根据受损程度,向劳动争议仲裁庭申请仲裁或列全体股东为被申请人。破产清算期间,企业法人地位延续,但注销后不再具备仲裁被申请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