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说有个已经生效了的民事判决、裁决或是调解书之类的法律文件要求大家都得按照要求去做,但是其中某个人就是不肯照办的话,被拖的那一方就有权找我们国家的法院去申请执行。这样的话,要是谁欠债不还,而且这个债务的事情早就通过法律文件确定下来了,那债主子们就可以直接根据这个法条去找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来逼着欠债的人赶紧还钱给他们。
你要是借了钱给别人没还的话,那个人就会变成老赖。这时候你就得找法院帮忙了。只要法院判下来了,那个人就得乖乖地把钱还给你。如果他还是不肯还,那你就可以申请法院来帮你要回来。在这个过程中,如果那个人没有按照法院发给他的通知去做,那么法院就有权利查他的财产状况,比如银行账户里的钱债券股票基金份额之类的。法院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把他的财产扣押起来,或者冻结住,或者直接划走,或者卖掉。
这个问题可真说不准。从你开始告的那一刻起,一般来说,法院审理一件普通案子需要6个月左右,简单点的就3个月搞定了。不过要是上诉的话,那就得再加上相应的时长。然后判决出来以后,那个人还是不肯还钱的话,这时候我们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申请执行后,法院就应该在6个月内把事情办好,非诉执行案件的话就是3个月内解决。但是,有时候因为各种原因,比如执行中止之类的,可能会拖慢进度。
就是从法律文书上规定的要给钱的那一天开始数。比如说,法律文书上写明了要分好几次给,那就要等到最后一次那个期限过去以后再算这两年;要是法律文书上没写什么时候要给,那就从文书生效那天开始数两年。所以,如果你觉得人家欠你钱不给,要尽快去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别过了两年这个期限还不去做,那样你的权利可能就得不到保障。
如果有人借了我们的钱不还的话,我们其实是有权利去法院告他们的,而且这个过程的时间限制是两年。这两年的时间可不是随便说的,是从我们的借条上写明的那个人需要还钱的那一天开始算起的。要是那个人在借条上写明了要分几次还清的话,那就从他最后一次应该还钱的那一天开始算起;但是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什么时候还钱的话,那就是从借条签好字的那一天开始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