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危险驾驶行为所引发的刑事附带民事起诉制度无疑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之明确规定,因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的情况下,被害方享有在刑事诉讼程序当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实质性权利。因此,若危险驾驶行为对他人人身或财产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受害人完全有资格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期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
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领域及其范畴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与相应的刑事案件合并进行审理,但仅限于防患于未然,以避免因刑事案件的审判周期过长而导致不必要的延迟。故此,仅当有必要防范刑事案件审理的过度延误时,方可在刑事案件审判结束之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对附带民事诉讼进行审理。
强奸罪能否附带提起民事诉讼1.强奸罪行乃是依据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之事项,且该法律亦对此类犯罪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关于伴随民事诉讼部分,只需在涉及人身伤害赔偿的刑事案件中便可主张此类诉讼。对于因被告方实施犯罪行为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受害者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拥有提起并追索附带民事诉讼的合法权益。原则上,死者或失去行为能力的受害人不仅其法定代理人,而且其近亲亦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危险驾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有哪些在涉及危险驾驶罪的案件中,通常情况下并不允许进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是因为危险驾驶罪往往被划分为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由于其一般不会导致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因此不存在民事赔偿方面的争议。然而,如果在危险驾驶行为中,由犯罪嫌疑人造成了国家财产的损失抑或是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权益构成了侵害,那么受害方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期获得被告人的赔偿。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法律规定在伴随着民事诉讼的过程中,被指控者通常是涉及刑事犯罪活动的被告,此外也包括年龄尚小的被告的合法代理人和那些对所涉及的刑事案件负有进行经济赔偿责任的政府机构、社会组织以及商业企业等。倘若无法实施民事行为或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实施民事行为的个人或者存在民事行为能力受限的个人给他人带来了伤害时,其监护人需要对此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