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咨询该律师假如你碰到好兄弟借钱却不还你,别慌,咱这儿有一套解决办法,下面一步一步告诉你怎么做:1.找证据:首先得确认你是不是真有把握他欠你钱了,比如说有没有打过借条转款记录能不能找到有没有别人看到你们借钱的经过等等之类的。2.去法院告状:接下来就可以去找管事儿的地方法院去告状,也就是咱们常说的民庭。记得得要准备个申请书,把你想要回的钱数和他欠你钱的事儿用白话讲清楚、列举出证据来。
2.如果他自己也承认这个事儿但是就是不肯还钱给你,那咱们就试试看双方各退一步和平解决。3.如果这种和解方式行不通的话,那就只能去法院告他。别怕麻烦,一定要把起诉书写得明明白白,包括你自己作为原告,他作为被告,还有你希望他还钱的具体诉求以及事情的来龙去脉等等。4.然后你就得拿着这份起诉书去找法院,同时还要给他准备好足够份数的副本。
要是有人借你一百万不打算还了,那就别客气,直接找我们人民法院吧。让他们去给这个人施加压力,让他把欠款交出来。如果这个人还是不肯还,我们还有最后一招,就是申请强制执行。在这个阶段,法庭会查清楚那个欠债人有什么值钱的财产,比如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等,然后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不是要把这些东西拿过来抵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诉讼时效期通常为三年,自权利人明确知晓或应当预见其权益遭受损害及负担方即债务人之日开始起算。若超过此期限达二十年以上,则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但如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可应权利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予以延长。
若有他人借贷一百元未归还一事发生,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自身权益,并请求债务人予以偿付债务。若债权主张在经由人民法院裁决确定之后借款方仍然公然拒不履行还款的法定义务,那么债权人便可依据法律程序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启动强制执行程序,以便通过司法措施敦促债务人严格履行其应承担的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