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
德国斯图加特大学 硕士毕业,国家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从业10余年,法学扎实,经验丰富,拥有德国风格的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思维缜密、忠实可靠的职业素质和操守。办理大量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刑案件,受到当事人及法律同仁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众多民事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多次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进行精彩的辩护,使其获得相应的减刑缓刑乃至无罪释放。 交通事故苦痛,劳动争议不公,刑事案件有冤讼,吾还青天碧空。婚姻继承烦恼,经济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做顾问,余代诸公解困。
立即咨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是否有权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在涉及到刑事范畴的案件处理中,并未提供任何关于精神损失方面的赔偿。然而,若当事人在刑诉程序进行期间选择以附带民事诉讼方式提出索赔要求,那么只要他所主张的内容与侵犯社会公共利益、违背社会公德或侵犯他人隐私等重大人格利益相关,并且受害者能够明确地将此行为定义为侵权行为且向人民法院递交了相应的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就应依照法律规定对此类申请依法受理。
纪念物被人故意损坏,遭受严重精神损害情况下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此,纪念物被人故意损坏,其遭到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时可以诉讼要求对方因婚内过错进行精神损害赔偿,损害赔偿请求权要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无过错一方需要收集证据积极主张对方存在过错。
配偶可在一定条件下为名誉受损当事人主张精神赔偿。我国法律支持对以文学艺术作品等形式,通过描绘真实人物或事件并含贬低、侮辱内容,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提起民事诉讼。被侵权人有权寻求法律救济,追究行为人民事责任。
若事故只涉及机动车辆,双方需在交强险范围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不足部分按7:3比例分担。若一方为机动车,另一方为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需全额赔偿对方损失,不足部分按主次责任8:2或6:4比例分摊。若双方均为非机动车或行人,则按7:3比例分摊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