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咨询该律师若存在其他确凿证据证明某项财产为被执行人所有,则法院有权实施强制执行措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人民法院享有对被执行人所持有的动产、登记在其名下的不动产以及特殊动产等各类财产权利进行查封、扣押与冻结的权力。对于尚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建筑物及其土地使用权,可依据土地使用权审批文件及其他相关证据来确定其所有权归属。
公司作为被执行人能否重新注册新的公司1、倘若被执行人能够按照法律程序积极履行相关裁决,那么他们在注册成立公司方面将不会受到任何实质性的阻碍,反之则是完全可行且不受限制的;2、然而,对于失信被执行人而言,他们却无法注册新公司,这主要原因在于此项行为需要投入较大规模的资金支持,而这类人往往经济状况堪忧,因此无法满足此类条件,从而被法律明确禁止。
在法院实施强制执行程序过程中,若被执行企业的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支付欠款的,司法机关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对被执行人的其他资产如生产设备、原材料和成品等实施查封、扣押、冻结以及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同时,法院亦有权力对被执行企业进行全面搜查。倘若以上措施均无法有效执行,法院还可以依法将被执行企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实施严格的消费限制等执行措施。
执行股东于公司执行过程中能否退股重申一点,股东是有权变更的,然而,当企业卷入诉讼时,其成员变动应依据具体个案来分析判断。只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备齐相关申请文件,企业便可进行股东变更。所需要提交的资料通常包括“公司更改注册申请书”,“公司股东注资状况表格”以及“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的证明函”等等。
当有限公司遭受强制执行时,这并不会给法人的配偶带来任何负面影响。需明确的是,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法人实体,本身即为一个组织单位,因此并不拥有个人资产的属性,也就不存在所谓的妻子。如果您询问的关键点聚焦于法定代表人的直系亲属,那么这个回答仍然是否定的。因为公司所组成的法人团体具备独立的财产所有权,可以自主行使和管理法人财产。同时,该公司也需要用其所有的合法财产来偿还公司产生的债务和相关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