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方南律师事务所
张振龙律师 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毕业后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7年。精通知识产权领域商标业务,以驰名商标、国际商标为主。本科英语专业,专业八级水平,历经十几年长期不间断的学习积累,英文功底扎实,熟练应对英文工作环境、处理国际间英文法律及其他工作文书。 律师格言:你相信什么,就会发生什么。 专业领域:商标律师、涉外律师、刑事辩护
咨询该律师在处理专利侵权案件时,一般会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来进行。这意味着原告如果要指控被告侵权,就需要提供相关证据,例如侵权产品的样本、销售数据等等。如果被告否认侵权,并声称使用了现有技术,那么他需要自己来提供证据进行证明。如果关键证据难以获取,原告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向法院申请要求被告提交相关证据。
在专利侵权行政处理案件中,经常会用到一些文件,例如启动申请表、证明材料、答辩资料等。这些文件需要提供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和处理。此外,还需要提供证据调查记录,包括现场笔录和实物证据等,以便相关部门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在处理案件时,还需要对证据进行审查和认定,并记录审议讨论的过程。最后,还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等关键资料,以确保案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想要索赔的申请人,要向有管辖权的专利行政机构提交索赔申请、详细的申诉书以及相关证据。机构收到后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就立案。然后通知被申请人进行答辩。如果需要,机构会深入调查,并且可以组织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机构会依法进行公正裁决。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专利侵权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专利权归属纠纷通常属于民事纠纷,专利权属纠纷的解决:(一)行政方式解决,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对“专利权归属纠纷”进行调解。(二)司法方式解决,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作为人民法院受理专利权纠纷案件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