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故意伤害罪一旦被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之后,其最终的审判时长则主要受制于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司法程序的具体安排。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司法实践中,审理公诉案件的法定最短期限为收到案件之日起的两个月内,最晚的审判时间也不能超过三个月。然而,对于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重犯罪案件,经过上级人民法院的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审判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在故意伤害案件已进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的情况下,在特定条件下,确实存在进行和解的可能性。然而,这并不代表犯罪嫌疑人必定能够获得刑事责任的豁免,仅仅是有可能在量刑方面得到适当的考量。若犯罪情节轻微,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可予以免除刑罚时,检察机关有权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故意伤害罪案件检察院移送法院后,法院通常会在一定时间内开庭,最晚不会超过一个半月。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比如得到了省、自治区或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批准或决定,可能会延长开庭时间,一般是一个月左右。具体延长时间要看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是否齐全等因素。
当刑事侦查机关,如公安机关,在进行了必要的初期调查且判定存在犯罪事实且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之后,他们将会把该案件移交至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接受审查和提起公诉。这一程序通常是在侦查工作彻底结束之后的一个月之内完成,然而,如果遇到案情复杂或者期限已经届满却仍未能够完成侦查工作的情况,那么可以适当延长一个月的时间。但是,请您务必注意,具体的时间安排可能会因为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
在轻伤故意伤害案件被转交至检察机关处理之后,该案通常会历经以下严谨而规范的司法程序:首先,检察机关会对公安机关移交的案件相关资料进行详尽且细致的审查工作,以确保所认定的犯罪事实以及提供的证据具备充足性和合法性,同时亦需确保其适用的法律条文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