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同济大学刑法学法律硕士。曾处理百余件刑事案件,多次为委托人成功争取到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成功为经济类犯罪嫌疑人减少犯罪金额。在金融领域拥有深厚的背景,曾在多家全球500强知名险企等金融机构任职,积累了近十年的业内经验。在金融机构任职期间,通过详尽分析各类案件资料,精准制定调查方向,成功甄别多起保险欺诈与诈骗案件。随着当前社会对多领域综合人才得需求增加,从深耕多年的金融犯罪领域,凭借积累的案件经验、交叉领域的重叠以及监管资源延伸至综合领域,成功转型为刑事辩护律师。专注于金融犯罪领域并综合发展,多次为当事人提供高效辩护,并为受害者提出精准的刑事控告,赢得了业界和客户的广泛认可。 主要服务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保险赔偿纠纷。 (部分案例) 1.某软件科技公司与某国有公司技术服合同仲裁案,为其挽回近二百余万经济损失; 2.纪某某赡养费纠纷一案,为其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 3.张某某涉嫌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案,为张某某提供刑事辩护并成功为其取保候审; 4.魏某涉嫌强奸罪案,为魏某提供刑事辩护并成功为其取保候审; 5.廖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为廖某某提供刑事辩护,法院认可并采纳其辩护意见,最终从轻量刑; 6.L某国家赔偿案,为L先生争取到百万元国家赔偿款。
咨询该律师在遭受刑事拘留后,是否具有上诉权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在面临刑事拘留时,当事人无法进行申诉活动。若当事人对于公安机关所做出的决定持有异议,其唯一可行的途径便是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然而,倘若公安机关经过重新审视后认定先前实施的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有所不当,则应依法作出或修改相应的强制措施决定。
关于被刑事拘留者是否能够获得缓刑的问题,需要通过深度解析具体个案的情况来进行判断,只有满足缓刑所需具备的法定条件时才能予以考虑适用。
在刑事拘留的情况下,当事人自身无权亲自前往拘留场所。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强制性的法律手段,其目的在于在羁押期间限制嫌疑人的行动自由。然而,亲属或者律师有权代表当事人前去拘留所进行探视,但必须遵循严格的规定,包括事先预约探访时间等。这些具体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之中。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负刑事责任、可能被判处罚金刑、拘役或失去自由的单独适用附加刑时,或可能面临超过1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以及在实施候审措施期间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威胁性影响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采用保证人或提供保证金等方式,采取取保候审的举措。
在刑事拘留之后,能否立即将被拘留人员释放,这还需视具体案件情况及相关法律程序而定。普遍来说,刑事拘留以保护被侦查对象逃避调查或审判为主要目的,然而并不是所有受到拘留的人员最终都需要面临指控。若侦查机构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证据匮乏、事实尚不明确,亦或是嫌疑人行为无法构成犯罪等情况,又或者出现其他法定情况,例如拘留期限已满,那么便有权依照规定将相关责任人予以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