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嘿嘿,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吧。按照这条规定如果你骗走人家的钱财,数目不小的话,那可是要坐牢的。看具体多少了咯,如果大了,可能就是三到十年不等的刑期,再加上罚款;如果再大点的话,甚至可能是十年以上的刑期,还有罚款或者没收财产。不过,这个具体判多久,还要看你的具体情况。比如说,你是不是故意骗取别人的钱财,是不是编造了什么谎言,是不是隐瞒了真实情况等等这些。
其实不是这样。看这个定义,就是以非法占有的心思,搞出各种假象迷惑你或者把真实的事情藏起来,然后从你这儿骗走你的钱财。如果那个借钱的人真的有能力还钱,但是因为自己手头紧,暂时还不上,那这种情况一般来说就不算诈骗。但是,如果他就是想把你的钱据为己有,用各种假话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法来骗你借给他钱,而且金额还不小的话,那就很可能构成诈骗罪了。
诈骗就是那种想方设法地把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的行为。比如说你借了人家的钱但是不去还,然后还用各种各样的借口来忽悠别人,这样就很有可能会被判成诈骗罪。不过,咱也不能只看个“借钱拖着不还”就简单地下定论。要知道,这个说法得看实际情况才能决定的,比如当初借钱时是怎么打算的,为何借这笔钱,自己有没有还款能力,有没有真的在采取行动去还钱,还有那个借款合同到底写的啥等等这些都得考虑进去。
假如有人借了你的钱却不肯还,但是他又没耍什么心眼儿比如虚构一些事儿来忽悠你或者把真实情况藏着掖着不让你知道之类的,那这种情况下,他只是简单地欠债不还的话,是不能算作犯罪的。这里说的犯罪叫做诈骗罪,它是说那些人想方设法通过欺骗的方式拿到别人的财产,不管是用假话糊弄还是故意隐藏真相都算在内。
借了钱以后不还给人家,这可不一定是犯了诈骗罪。要想成立诈骗罪的话得看这个人是不是真的想把别人的东西自己用,而且是用假的理由或者事情瞒着人家。就是说,他惦记上你的那堆钱财了。要是他一开始借钱就是故意说谎或者隐瞒事实,然后在借到手后也没有打算还给你,那这种行为很可能就是犯了诈骗罪。不过,假如他刚开始借钱的时候没想着把钱占为己有的事儿,就是纯粹因为某些客观原因比如没钱还之类的,这就还不算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