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小三的
录音证据在法律范畴内,若满足特定条件便可被采纳。
合法获取是关键,不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像隐私等就不能触碰。
2.若录音里对方有欺骗行为,能成为
证据的一部分,但仅靠此难以单独定案,需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
比如仅录音显示欺骗,却无其他实质关联证据,其
证明力就会受限。
3.不同地区对录音证据的认定标准有所不同。
所以,小三的录音证据要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其有效性和证明力。
案情回顾:小朱发现丈夫出轨小丽,便私下对与小丽的通话进行录音,希望以此作为证据维护自身权益。录音中,小丽承认与小朱丈夫交往且提及曾有欺骗行为。小朱向法院提交该录音证据,要求丈夫在
财产分割上少分。小丽则称小朱侵犯其隐私权,该录音不应被采纳,双方就录音
证据的合法性及证明力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三小朱的录音证据若要被采纳,关键在于是否合法获取,小朱私自录音若侵犯了小丽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则可能不被认可。
2、录音中虽有小丽欺骗行为,但仅靠此难以单独定案,需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若缺乏其他实质关联证据,证明力会受限。同时不同地区对录音证据认定标准有差异,需综合考量其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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