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咨询该律师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有权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以确保案件调查的顺利进行。如果侦查工作证实被拘留者涉嫌犯罪,且证据确凿,公安机关将在拘留期限届满前三天向检察机关申请审查和批准逮捕,以便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刑诉法》第91条,拘留后公安须在3日内向检察院提请逮捕。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4日,对重大嫌疑犯可延长至30日。检察院在收到提请后7日内决定是否逮捕。拘留满30天并非必移送检察院,需视公安机关是否提请及检察院审查结果。
公安机关通常在二至三个月内将刑事案件移送检察院。期间,公安机关有权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实施刑事拘留,并在24小时内进行例行审讯。若需进一步调查或有犯罪证据,应在拘留三日内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一至四日,对于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审查期限最长可达30天。
不是。公安局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并不须在30日内将案件移交至检察院。依照相关法规规定,若公安局因某项特定罪行拘禁犯罪嫌疑人,这段时间的上限仅为30日,而在这段期间结束后,他们便有义务将案件提交到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以决定其是否应当被逮捕。若是对公安局30天必须移交检察院吗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不一定,要看有没有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