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侵权行为分为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损害。刑事诉讼中,若受害人遭受民事权利侵害,有权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这种途径允许受害者在追究犯罪责任的同时,寻求民事赔偿,实现双重保护。
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仅受理因犯罪活动引发的物质财产损失的附带民事诉讼,不受理精神损害索赔。此类物质损失包括实际和预期的经济损失,源于人身权侵害(如生命权、健康权)或财物毁损。目前法律支持对具体的物质性人身权(如生命、健康)和财物损失的诉讼,精神性人身权如姓名权、肖像权不在此范围内。例如在交通肇事、故意毁坏财物或放火等案件中,受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求赔偿。
受害者有权针对犯罪行为的物质损失提起法院附加民事诉讼,包括直接和预期的财务损失,限于人身权益受损或动产毁损等实际财产损害。此类诉讼不涉及精神损害请求,人身权益视为具有物质属性(如生命权、健康权)。对于直接人身伤害或财物毁灭性损害,受害人可寻求赔偿。在交通肇事、故意毁坏财物、放火等罪行中,受害人有权利依法索赔。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是3年的时间,因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实际上就是属于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民事诉讼,所以民法典当中有三年诉讼时效的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几年,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和人民法院审判阶段,可以委托他人为自己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