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立案受理后,被告一般会收到这些材料:
起诉状副本会把原告
起诉的详情告知被告,像
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都在其中。
2.应诉通知书会让被告知晓有权答辩,还会明确答辩的期限等有关
诉讼程序的事宜。
3.举证通知书会通知被告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证据,以及举证的要求和期限等内容。
4.开庭
传票会确定开庭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被告得按时参加庭审。
这些材料的送达,是为了保障被告的
诉讼权利,让被告能清楚了解
诉讼情况,从而做好相应准备和应对。
被告务必认真对待这些材料,按照要求及时
行使权利、
履行义务。
案情回顾:小朱起诉小李,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向小李送达相关材料。然而小李收到材料后并未重视,认为起诉状副本不过是简单告知起诉内容,应诉通知书无关紧要,举证通知书也没当回事,开庭传票更是随意放置。直到开庭当日,小李才想起此事,匆忙赶到法庭时已迟到,引发与小朱关于
庭审程序的争议。
案情分析:1、法院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旨在保障被告小李的诉讼权利,使其能了解诉讼详情并做好准备。
2、小李未认真对待这些材料,忽视相关要求,导致开庭迟到,其行为不利于自身权利的维护,也影响了正常庭审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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