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仲裁裁决撤销之申请的相关事宜1、涉讼各方若欲撤销已经做出的仲裁裁决,则需要先向所在地之人民法院提交相应申请。在受理申请并开展审查工作之后,倘若确认申请人于申请中所陈述的理由确属成立,那么该案件则将在两个月内得到院方为撤销该仲裁裁决所作出的裁定。
我国检察院对已生效的撤销仲裁裁决民事裁定有抗诉权,但缺乏明确法律依据,法院通常不受理此类抗诉。被撤销裁决后,当事人可选重签仲裁协议再议或直接民事诉讼,依据《仲裁法》第九条。
(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二)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节法》,劳动者对仲裁裁决有异议,可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对终局裁决有法定撤销情形,可向中级法院申请撤销,非终局裁决则15日后可起诉。撤销情形包括:法律适用不当、仲裁委无管辖权、违反法定程序、关键证据伪造、隐瞒重要证据、仲裁员违法等。法院核实后,可依法撤销原裁决。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时间规定究竟是六个月还是三十天?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有异议,应在收到裁决书后六个月内提出撤销申请,逾期则视为放弃。因此,时效性是案件处理的关键。建议当事人在考虑仲裁前,先尝试与对方协商,以缩短解决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