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咨询该律师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借款时间和借条时间不一致有效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借条和打款时间不一致是不影响借条的效力,因为存在着先打款,然后打借条或者是先打借条后放款的这样的一种情况,只要有相关的凭证,证明双方之间是存在着真实的借贷关系,那么借条基本有效。
借条时间和转款时间不一致是不影响借条的有效程度的。只要是双方的确存在着事实上的借款关系,而且双方也有借条,这个借条他就相当于是借款合同,那么借条的时间和转款的时间不一致,就进行更改就行了,不会影响效力。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话,那么需要使用非格式条款。格式条款一般指的是合同签订的标准格式,比如保险合同等。格式条款也有诸多的限制,比如一方需要对另一方进行提示,并且对有关内容进行说明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处理方式是:如果是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如果是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条,式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