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同等责任即双方在事故中承担相同责任比例。
当损失低于2000元时,各自承担自身损失。
例如,一方车损1500元,自己承担750元;
另一方车损1800元,自己承担900元。
2.具体赔付方式可协商,也可由保险公司在
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赔付。
交强险在有责时,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损失未超限额可由交强险先赔,超出部分由商业险按责任比例赔,未购商业险则超出部分双方按同等责任比例分担。
3.总之,同等责任下的赔付需依据具体损失情况和
保险条款确定,双方应积极沟通协商,妥善解决赔付问题。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驾车发生碰撞,经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小朱车损1800元,小李车损2200元。小朱认为损失都未超2000元,应各自承担自身损失,即自己承担900元,小李承担1100元。小李则称自己购买了商业险,要求按保险赔付流程处理,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同等责任下,损失低于2000元时本应各自承担自身损失,但小李购买了商业险,赔付方式有了变化。
2、小李车损2200元,超出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超出的200元应由双方按同等责任比例分担,未超出的2000元可由交强险先赔。具体赔付还需双方按保险条款积极协商解决。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