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离婚时遇到共有财产(包括未结清的贷款)分割,夫妻俩一般会先尝试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法进行裁决,通常会判决房产归一方所有,同时该方需要承担继续偿还贷款的责任。此外,获得房产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会综合考虑房产的市值、已还和未还的贷款等因素来确定。
婚后购房为夫妻共有财产,可通过协商或法院判决分割。优先考虑居住权,完整产权后再析产。婚前已购且两人名下房产为共有;单方名下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归该方。法院依据实情公正裁判。
在婚姻存续期间,若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并支付首付款获得产权证,即便婚后共同还款,产权仍归该方。但共同还款部分应给予适当补偿。婚后共同申请按揭购房,则房产为夫妻共有财产,需协商分配。若婚前已付款但未取得房产证,离婚时需自主决定处置,无法达成合意则提交法院。法院通常先宣告一方暂时使用和管理,待取得完整房产证后再处理。
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购房,离婚后应协商确定一方负责偿还贷款。因房产为共有财产,房贷为共同责任。建议主要借款人承担还款,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签订详细离婚协议,明确财产分割和房贷还款责任。
在婚姻存续期间,若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并支付首付款获得产权证,即便婚后共同还款,产权仍归该方。但共同还款部分应给予适当补偿。婚后共同申请按揭购房,则房产为夫妻共有财产,需协商分配。若婚前已付款但未取得房产证,离婚时需自主决定处置,无法达成合意则提交法院。法院通常先宣告一方暂时使用和管理,待取得完整房产证后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