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2年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在婚后购买房产并将其标注为单独所有,这一行为通常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双方有权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自行协商决定财产的归属性问题,既可选择将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亦可选择将其归为共同所有。因此,只要夫妻双方就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达成了明确且一致的协议,那么该协议便具备了法律约束力。
夫妻共同财产处置需经双方同意,擅自处理者须承担返还责任。若财产已为善意第三人合法购得,归属可能改变。法律规定,无权处分者将不动产或动产转移给他人需满足:受让人为善意、价格合理、手续齐全。受让人符合条件时,原所有人可要求赔偿,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产是否为夫妻共有财产需具体分析:婚前一方出资购买通常视为个人财产;婚姻期间购买,除非有特殊约定,一般认定为共有财产。双方协商一致可规定房子归一方所有,视为个人资产。因此,判断房产归属需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
婚前购置的房产,若仅有一人享有部分,视为个人资产。婚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除非另有约定,否则视为共有财产。双方明示同意列为单独享有之物产,则为个人所有。
在婚后购置房产并明确标注为单独所有的行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男女双方享有平等的权利,可以自主决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全部财产的性质,即归各自所有或者共同所有。因此,只要夫妻双方就房屋的所有权归属问题达成共识并书面认可,那么这一约定便是具备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