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后发回重审是可以的。比如说认为原来所作出的仲裁裁决认定的事实,确实是错误的,或者是证据不足就可以对此进行撤销仲裁裁决,然后发回重审。这是有合法的依据的。
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被驳回后,对方仍然不执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和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及裁定书一样,都属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是必须执行的,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需要有正当理由的。
撤销仲裁裁决申请被驳回的后果是当事人不可以再进行上诉。若是法院作出了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那么是立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应的仲裁结果也就失去了法律效力。但是当事人可以就该事项继续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
驳回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有误的处理方式是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相关事项的处理,应当严格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合法的判决处理,但如果不符合上述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条件的,那么就是不可以办理仲裁裁决的撤销的。
第三人撤销权之诉是裁定驳回起诉。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审理期间,人民法院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裁定再审的,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将第三人的诉讼请求并入再审程序。但有证据证明原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先行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